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A单元1515 15452377249 practicing@icloud.com

产品总览

双重触球判罚判断条件与裁判要点

2026-05-29

在足球比赛中,“双重触球”通常指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接回传球或持球后再次触球的违规行为。根据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第12条,判罚双重触球的关键在于判断守门员是否“故意用手/臂部触及同队队员故意用脚踢给他的球”,或在释放球后未经其他球员触碰再次用手控制。

裁判需重点观察三个要素:一是球是否由同队队员“故意用脚踢出”(而非折射、解围失误等);二是守门员是否“主动用手接球”;三是守门员在将球发出(如手抛球、开球)后,在其他球员(无论对方或本方)未触球前,是否再次用手触球。例如,守门员B体育手抛球后自己再用手捡回,即构成双重触球违例。

常见误区与裁判要点

值得注意的是,若队友用头、胸或膝盖等部位回传,守门员用手接球并不违规;同样,对手射门被守门员扑出后,守门员立即再次用手控制也不算双重触球。裁判在判罚时需区分“控制球”与“单纯触碰”——只有在守门员已完全控制球权后再次违规用手,才构成犯规。此外,VAR一般不会介入此类判罚,因其属于明显的规则执行问题,主要依赖主裁和助理裁判的现场判断。

双重触球判罚判断条件与裁判要点

实践中,裁判还需结合比赛节奏与意图进行综合判断。例如,守门员为阻止对方抢断而迅速二次抱球,即便动作连贯,只要符合“释放后未经他人触碰再次手控”的条件,就应判罚间接任意球。准确把握这些边界,是避免误判、维持比赛公平的关键。